| 我一定做一个你一向希望我所能成的一种人,我决心做人,我决心做一点认真的事业。 一声声真诚的表白,为了这表白本身,人们也应该把怜悯施与她。不要那样绝情吧,不要一味地怪罪吧!即使犯了错的人也应该给她改正的机会,更何况她是在无意识中犯下的错。第一件让她从悲哀中惊醒的事还是经济问题,过去她可以把一切困难推给志摩,现在她没有了依赖,真成了一个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的可怜女子。花丈夫的钱,是理直气壮的事情。可是丈夫去世了,她能靠谁呢?但她必须靠人,于是志摩去世还不到一个月,她就强撑着身体,开始想办法了,现在她是连悲伤的权利都没有了。 钱!钱!连志摩在的时候都无可奈何,现在更谈何容易?志摩去世后的这一个月,最恨她的人就是公公-老爷子。老爷子老年丧子,一年失去两个亲人,痛苦无以复加。老爷子把志摩死的责任全部推在小曼身上。现在她只能在这个最恨她的人身上想法子。可一个最恨她的人怎能心甘情愿地给她钱?她面临的问题是世界上最难的问题。但在这个世界上,能牵连上一点责任的也只有老爷子一个人了。小曼明知老爷子不会给她钱,老爷子早已和她断绝来往,他甚至不能和老爷子说上话,但她必须达到目的,让老爷子负担她的生活费,这是生存的斗争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,她只能求助于一个人--胡适。 可胡适这个时候也怨恨她,她令他失望,他怨恨她不为志摩考虑,不随志摩来北京,这才促使志摩飞机出事,如果她在北京,就不会出这样的事。但不管胡适多么怨恨她,不愿意管她,不想理睬她,她也只能求他了。志摩去世不到一个月,她给胡适写信求救。半年时间,小曼给胡适写了六封信,那些信写得很成功,是绞尽脑汁之后的结果,颇有说服力,这些信使胡适不得不管她。 最初胡适不想管她,胡适对她所托之事比较消极,认为事情颇为棘手,觉得自己无法向已经十分伤悲的老人开口。小曼与志摩结婚当初,是他说情,让老爷子接受小曼的,可小曼让所有人失望。如果现在他再去为小曼说情,老爷子或许在恨小曼的同时会连胡适一起恨,让一个仇恨者拿钱给仇恨对象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,胡适怎样当这中间人? 在写给胡适的信中,她说:她从此要变个人了,只寄托她的心在事业上了,别的事情她是一概丢弃了,做一些志摩走时盼她做的事。她表示:她这一次再不能叫朋友们失望了,大家等着将来看吧!而且她真的振作精神开始学画,她请贺天健和陈半丁教她画,汪星伯教她诗(她的振作、做事是要在有钱的前提下)。她每天画画,两个月里成果显著,已经和老前辈一起开了一个扇子展览,卖出一些扇子,以后有望靠卖画维生。 振作一两月后,钱的问题仍然渺茫,没有希望。这时,她又绝望地说:我早知老爷子一样也不管,我也不多事去念什么经了(大概是指收集出版志摩遗文的事吧?),她又开始变得消极、灰心、厌世。胡适发现不管不行,如果她生活没有着落,真的像志摩开玩笑说的变成风流寡妇,对志摩的名声有损,因此必须安顿好她的生活。胡适亲自去见老爷子,说服老爷子,老爷子实在没办法,答应每月给她300元生活费。但提出要求,必须在每月的20号才能取钱。小曼对这一措施有看法,她要胡适再去说情,让老爷子不加限制,她想什么时候取钱就什么时候取。想必胡适一定不会再为这些枝节的事情让老爷子烦,所以她的这一请求老爷子没有同意。 小曼变了一个人,这确是他人没有想到的。她不再去游宴场所,不再社交,闭门谢客,专心画画,编志摩文集,这是她后半生做的两件事。有一件事她十分坚决,绝不损毁志摩的名誉,也绝不能再爱。志摩去世后的34年中,她为志摩编就的书籍有:《云游》、《爱眉小札》、《志摩日记》、《徐志摩诗选》、《志摩全集》。当时过境迁,别人各忙各的事,是小曼一直关心着志摩文集的出版,一次次的跑出版社,一次次的希望又失望,为志摩文集的出版操碎了心。她用她的实际行动表达自己对志摩的爱,表示自己真心的忏悔,证明自己做人的骨气。 志摩去世后,她一直与翁瑞午同居,达30年之久。但她的卧室里一直悬挂着志摩的大幅遗像,从没有摘取下过。每隔几天,她总要买一束鲜花献给他。她对王映霞说:艳美的鲜花是志摩的象征,他是永远不会凋谢的,所以我不让鲜花有枯萎的一天。她用自己好看的正楷,写下《长恨歌》中的两句话: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恨绵绵无绝期,放在自己书桌上的玻璃板下,以表示自己不尽的哀思。志摩去世后,她不再注意自己的形象,王映霞回忆说:"此时,把自己糟蹋得厉害,牙齿全部脱落,没有镶过一只,已经成为一个骨瘦如柴的小老太婆了。" |